异菌脲PD20084228
- 登记证号
- PD20084228
- 农药名称
- 异菌脲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5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东莞市瑞德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6
- 批准日期
- 255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异菌脲255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香蕉 | 冠腐病 | 150-200倍液 | 浸果 |
于将发病前或发病初期用药,视病害发生情况隔7-10天再次用药,不宜长期连续使用,以免产生抗性,应交替使用。
本品是一种触杀保护杀菌剂,但也具有一定的治疗作用,它可抑制真菌孢子的萌发及产生,也可控制菌丝体的生长,对病原菌生活史中的各发育阶段都有影响。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4.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4天。5.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6.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本品只对皮肤、眼有刺激症状。急救措施: 对症治疗。误食立即催吐、洗胃。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并加锁保存,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