蚊香WP20130256
- 登记证号
- WP20130256
- 农药名称
- 蚊香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蚊香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03%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绿岛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5
- 批准日期
- 0.03%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四氟甲醚菊酯0.0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室内 | 蚊 | / | 点燃 |
本品应插放在支架上点燃使用
本品为卫生用杀虫剂,以四氟甲醚为有效成分,对蚊具有驱杀作用,可以用于家居、酒店、办公室、商店等场所。
1、对鱼、蚕有毒,蚕室及附近禁止使用。 2、使用时注意通风,注意防火安全,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 3、用后洗手。 4、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5、用后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皮肤接触:立即脱掉污染衣物,用软布支除污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 误服:应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