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气雾剂WP20080478
- 登记证号
- WP20080478
- 农药名称
- 杀虫气雾剂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气雾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36%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武义钓鱼实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5
- 批准日期
- 0.36%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氰菊酯0.06%
氯菊酯0.2%
胺菊酯0.1%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蚊、蝇、蜚蠊 | / | 喷雾 |
本品驱杀蚊子,可直接对准蚊、蝇适量喷射,作空间喷雾,喷后关闭门窗约20分钟效果更佳,蜚蠊(俗称蟑螂)喷于其出没、停留、隐藏、栖息处,喷后勿抹去药液,效果更好。使用后人畜立即离开房间,20分钟后打开门窗,充分通风后方可再次进入房间。
本产品以胺菊酯·氯菊酯·氯氰菊酯为有效成份,用于驱杀蚊、蝇、蟑螂卫生害虫。
1.本品属压力包装切勿毁坏或焚烧,切勿把罐倒置喷用,避免喷到人体、食物及餐具上。 2.勿近火喷射,空罐勿投入火中,用后洗手。 3.远离儿童,应保管在小孩接触不到的地方。 4.对鱼、蚕有毒,勿在蚕房内及其附近使用。 5.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1.若误食,请速到当地医院就医。 2.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到医院诊治。
1.本品运输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猛裂撞击,不得倒置,不得与食品、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严防日晒、雨淋。 2.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仓库中,不得与易燃易爆品混放,不得靠近火源和热源。 3.周围应无腐蚀性气体,贮存温度不得超过50℃。 4.离墙、离地面10cm堆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