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拉硫磷PD20084211
- 登记证号
- PD20084211
- 农药名称
- 马拉硫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5%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金德伦生化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5
- 批准日期
- 4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马拉硫磷4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盲蝽蟓 | 70-85毫升/亩 | 喷雾 |
| 水稻 | 稻飞虱 | 80-110毫升/亩 | 喷雾 |
1、水稻用药:在飞虱最初发生期至低龄若虫发生高峰期喷雾用药,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3次。 2、棉花用药:在棉盲蝽低龄若虫高峰期喷雾施药,建议一次施药后4-5天再进行第二次施药。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3次。 3、本品对瓜类、樱桃、梨、葡萄等易产生药害,施药时应避免飘到上述作物上,以防 产生药害。 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非内吸性杀虫剂,有良好的触杀和一定的熏蒸作用,其毒性低,残效期较短,对具有刺吸式口器和咀嚼式口器的害虫都有效,可用于防治棉花、水稻等作物的害虫。
1、本品是有机磷类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2、本品对鱼、蚕高毒,勿在桑树及鱼池附近使用,对蜜蜂和蚯蚓有毒,勿在花期和土壤中使用。施药后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工具。 3、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4、施药人员应配戴防护用具,以免与乳油或稀释液直接接触,施药时不得进食、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吐等,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 、行走不稳、大汗、腹泻等。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 急救治疗:[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2]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立即引吐 、洗胃、导泻。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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