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除灵PD20084194
- 登记证号
- PD20084194
- 农药名称
- 草除灵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5
- 批准日期
- 3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除灵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油菜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50-67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 本品为油菜田芽后茎叶处理药剂,直播油菜6~8叶期或移栽油菜返苗后,阔叶杂草出齐,2~3叶期至2~3个分枝后,均匀喷雾。 2. 本品应于冬前气温较高时或冬后气温回升时使用。 3. 土壤干燥,请加大喷雾水量。
本产品为杂环类除草剂,能有效防治油菜田一年生阔叶杂草。本品具内吸传导作用,在土壤中易降解,对后茬作物安全。
1.本剂每季使用一次。遇低温寒流,油菜生长不良条件下勿用药。 2.本品对荠菜型油菜高度敏感,不能应用。对白菜型油菜有轻度药害,应适当推迟施药期。严格控制施药剂量,喷雾均匀周到,勿重喷、漏喷。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 施药后应及时洗手、脸和其他部位。
本品对皮肤、眼睛有刺激作用,一般无全身中毒症状。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 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采用吐根糖浆催吐。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