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菌素PD20084146
- 登记证号
- PD20084146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8%
- 登记证持有人
- 科威拜沃(山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5
- 批准日期
- 1.8%
- 备注
- 2024年3月29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拜沃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1.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小菜蛾 | 22-33克/亩 | 喷雾 |
在甘蓝小菜蛾卵孵化初期或发生高峰期,按剂量均匀喷雾。
本品属天然大环内脂双糖类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对叶片有较强的渗透作用,对防治甘蓝小菜蛾有较好效果。
1、本产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上使用安全间隔甘蓝3天,萝卜7天,小油菜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7、用过的容器应做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1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2 误服后,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 、丙戊酸等 。
远离儿童,避免儿童接触,并加锁保存;产品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保管;远离火源或热源。不与食品、粮食、饲料、饮料等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