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氰菊酯PD20084145
- 登记证号
- PD20084145
- 农药名称
- 甲氰菊酯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莱科化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5
- 批准日期
- 20%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氰菊酯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本品适于十字花科类蔬菜上的菜青虫,每季使用不超过3次,安全间隔期3天。
甲氰菊酯是拟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驱避作用,无内吸、熏蒸作用。本品适用于十字花科蔬菜上的菜青虫。
1、本品无内吸作用,用药时应均匀、周到。 2、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3、本品为菊酯类农药,对鱼虾、蚕、蜜蜂高毒,施药时避免在桑园和蜂区用药,用药后严禁把清洗器械和洗手、洗脸的水倒入池塘,污染水源。 4、本品在低温条件下药液更高,残效期更长,提倡早春和秋冬用药。 5、施用加工本品应注意穿戴好保护用品,施药时切勿吃食品、饮水,用药后必须洗净裸露部位药液。 6、妥善处置空瓶、空罐,不可再用,切勿将它弃于水中。剩余残药和容器要妥善处理,避免污染水源。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本品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无特殊解毒剂,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但不能催吐,如不慎吸入、溅入眼内,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本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商品同贮同运,本品应有专用车辆运输,防爆防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