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嘧·扑草净PD20084143
- 登记证号
- PD20084143
- 农药名称
- 苄嘧·扑草净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6%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瑞东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5
- 批准日期
- 36%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嘧磺隆4%
扑草净32%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抛秧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 30-40克/亩(南方地区) | 药土法 |
1、南方水稻播后5-7天,每亩用本品30-40克,用细土20-30公斤拌匀,全田均匀撒施一次。2、施药时田间应有3-4厘米的浅水层,但水层高度不能淹没水稻芯叶,并坚持保水一周左右。
本品为磺酰脲类除草剂的苄嘧磺隆与三氮苯类除草剂扑草净的复配制剂,用于水稻抛秧田防除一年生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1.本品每季作物最多施药一次。 2.本品活性高,用量少,称量要准确;拌土要充分混匀,撒施要均匀。 3.撒施药剂前后,土壤宜保持湿润,以确保发挥药效。 4.避免高温时施药,气温超过30度时容易产生药害;用于水田一定要在 秧苗返青后才可施药,有机质含量低的沙土不宜使用。 5.不可将药田水排入其它作物田,以免产生药害。 6.施药时要注意防护,如戴口罩、防护冒等。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得 接触。 7.施用过程中产生的残剩药剂和废旧包装物不能随意丢弃,应作统一 处理。清洗施药器具的水不能污染鱼塘、河流等水体。
本药剂对眼睛、皮肤有刺激性。如不慎溅入眼内或皮肤上,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就医;如有误食可催吐,并随带此包装速去医院诊治,无特效解毒剂。
1.本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远离火源及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2.运输时应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水淋洒。 3.运输中包装件堆码高度不应高于3.0米,装卸时轻拿轻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