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酰甲胺磷PD20084136
- 登记证号
- PD20084136
- 农药名称
- 乙酰甲胺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重庆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5
- 批准日期
- 3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酰甲胺磷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二化螟 | 180-240毫升/亩 | 喷雾 |
1、应在水稻二化螟孵化初期田间喷雾用药。 2、安全间隔期:30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3次。3、喷雾要均匀周到。4、本品不能在桑、茶树上使用,并避免飘移。
本品是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胃毒、内吸和触杀作用,并可杀卵,有一定的熏蒸作用,是缓效型杀虫剂。在施药后初效作用缓慢,2-3天效果明显,后效作用强。其基本杀虫原理是抑制昆虫乙酰胆碱酯酶。防治多种咀嚼式、刺吸式口器害虫和害螨。本品低毒,主要用于水稻二化螟防治。
1、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2、施药时要安全操作,注意防护,要穿防护衣和胶鞋,戴防毒口罩、防护手套和防护镜。3、在操作期间,禁止吸烟、喝水和吃东西 。施药后要用肥皂洗手。4、禁止在水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6、用过的容器要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头痛、恶心、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肌肉震颤、瞳孔缩小、大 汗、流涎、腹痛、腹泻等。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可立即发病。急救措施:用阿托品、解磷定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1、本品应贮放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能与食物、饮料、饲料、种子等物品同贮同运。要远离儿童并加锁保存。 2、本品易燃,按危险化学品规定运输和贮存,要轻装轻卸,避免雨淋、日晒并远离火源。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