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氰菊酯PD20084117
- 登记证号
- PD20084117
- 农药名称
- 甲氰菊酯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宇龙药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5
- 批准日期
- 20%
- 备注
- 2022年12月30日,变更原持有人浙江省杭州宇龙化工有限公司。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氰菊酯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25-30克/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幼虫高峰期进行喷雾处理,可施药2—3次,兑水量40—60公斤/亩。2.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施药2—3次。
本品是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并兼具一定的驱避作用,无内吸、熏蒸作用,持效期较长。推荐用量下,对防治菜青虫有效。
1.请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使用时应接受当地农业技术部门的指导。2.本剂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3.本品对家蚕、蜜蜂、鱼类毒性强,不可在桑园、蚕室、水产养殖区、花期蜜源作物附近使用,严禁将洗容器的水及剩余药液倒入河流、池塘。4.施药时要穿戴防护用品,不得吸烟、进食和饮水,施药后立即洗手、洗脸。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1.中毒症状: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重者抽搐、昏迷、休克。2.如皮肤或眼睛被沾染时,应立即用清水连续冲洗15分钟或就医。3.若误服该药应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可洗胃,不可催吐,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应远离火源、热源。运输时防雨防潮,装卸时轻卸轻放。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混合储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