敌畏·马PD20084106
- 登记证号
- PD20084106
- 农药名称
- 敌畏·马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5%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州市金农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5
- 批准日期
- 45%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敌敌畏40%
马拉硫磷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十字花科蔬菜 | 黄条跳甲 | 40-5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黄条跳甲危害初期施用,从菜地四周往中间均匀施药,注意将药剂喷到叶片正反面及地面,视虫害的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次。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由敌敌畏与马拉硫磷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熏蒸、胃杀和触杀作用,对防治危害十字花科蔬菜的黄条跳甲效果较好。
1.本产品在十字花科甘蓝上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在十字花科萝卜上安全间隔期10天,每季最多用药2次。 2.本品为有机磷类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可与强碱性或强酸性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表现为恶心、呕吐、头痛、头昏、食欲减退、腹痛、腹泻、流涎、瞳孔缩小、呼吸道分泌物增多、多汗、肌束震颤、抽搐、痉挛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送医院诊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