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氰菊酯PD20084098
- 登记证号
- PD20084098
- 农药名称
- 氯氰菊酯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东生药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5
- 批准日期
- 10%
- 备注
- 2022年10月24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省青岛东生药业有限公司。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氰菊酯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棉铃虫 | 40-60毫升/亩 | 喷雾 |
1. 建议于棉花棉铃虫卵孵盛期施药,防效较好。 2. 禁止在水田使用。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使用.
本品对光、热稳定,对害虫的卵具有杀伤作用,具触杀、胃毒作用。速效性强,棉铃虫接触后立即出现麻痹症状,不活动、不取食,停止危害作物。本品可上下传导至作物各部位,对防治棉花棉铃虫有较好防效。
1. 本品用于棉花时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3. 施药时需要做好防护设施,戴好口罩等,以免药液吸入和接触皮肤和眼睛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需用肥皂和清水洗手、脸。 4.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可接触。
经口中毒症状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乏力、食欲不振、双手颤抖,肌肉跳动,心律不齐、呼吸困难,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经皮中毒症状为皮肤发红、发痒,严重的出现红疹、水疱。眼睛受农药侵入后表现结膜充血,疼痛、怕花、流泪、眼睑红肿。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对经口中毒者应立即洗胃。对经皮肤中毒者应立即用肥皂水、清水冲洗皮肤,眼睛沾染可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口服扑尔敏、苯海拉明等。治疗无特效解毒药,只能对症下药治疗。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