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氰戊菊酯PD20084057
- 登记证号
- PD20084057
- 农药名称
- S-氰戊菊酯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联合农药工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5
- 批准日期
- 5%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S-氰戊菊酯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棉铃虫 | 30-40克/亩 | 喷雾 |
1. 本品应于棉铃虫低龄幼虫期使用,应喷雾均匀。 2. 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它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3.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该药是属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与氰戊菊酯不同的是它仅含顺式异构体,但杀虫剂活性要比氰戊菊酯高,是氰戊菊酯的四个异构体中最具有杀虫活性的异构体。对防治棉花棉铃虫有较好防效。
1. 产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2. 不要与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盛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6.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7.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 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无特效解毒药,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