啶虫脒PD20084010
- 登记证号
- PD20084010
- 农药名称
- 啶虫脒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建农植物保护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5
- 批准日期
- 5%
- 备注
- 2023年11月23日,变更原持有人南通雅本化学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啶虫脒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树 | 蚜虫 | 2500-3000倍液 | 喷雾 |
应在柑橘新梢有蚜率25%左右开始用药,重点防治嫩梢,喷雾时必须做到叶背、叶面均匀周到。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年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啶虫脒是属硝基亚甲基杂环类化合物,是一种杀虫剂,作用于昆虫神经系统突触部位的烟碱乙酰胆碱受体,干扰昆虫神经系统的刺激传导,引起神经通路阻塞。它除了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之外,还具有较强的渗透作用,且毒杀作用迅速,持效期较长。
1、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 2、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开花作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得做他用,不得随意丢弃。 3、施药时要戴口罩、手套、筒靴等相应的防护措施,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要用肥皂清洗裸露部位,并及时更换衣服。 4、注意保护环境,不要随意丢弃未用完的药品或过期农药,不要随意将废弃包装物改作它用。 5、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
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误入眼睛和皮肤,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就医;误服或吸入,多喝水促进排泄;洗胃,保持安静,送医院对症治疗。
1、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可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