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硫磷PD20083983
- 登记证号
- PD20083983
- 农药名称
- 辛硫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颗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济宁市通达化工厂
- 有效期至
- 2028-12-15
- 批准日期
- 3%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辛硫磷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油菜 | 蛴螬等地下害虫 | 6000-8000克/亩 | 沟施 |
| 玉米 | 玉米螟 | 300-400克/亩 | 心叶撒施 |
1、本品在油菜播种时拌细土沟施。 2、用于防治玉米玉米螟,宜在玉米螟发生初期施药。 3、撒施时应拌细沙,以免对玉米产生药害。
本品为紫红色可自由流动的颗粒,无团块,低毒,对玉米螟害虫具有触杀作用,毒杀速度较快。
1、本品防治玉米螟和油菜地下害虫,每季最多使用一次。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本品对蜜蜂、蚕、鱼类等水生物、鸟类有毒,鸟类保护区附近、蜜源作物花期禁用;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水产养殖及河塘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精神恍惚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解毒可以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本品应储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