溴氰菊酯PD20083969
- 登记证号
- PD20083969
- 农药名称
- 溴氰菊酯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金珠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5
- 批准日期
- 25克/升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溴氰菊酯25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棉铃虫 | 30-50克/亩 | 喷雾 |
| 甘蓝 | 菜青虫 | 30-50克/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菜青虫、非抗性小菜蛾幼虫2-3龄期,棉铃虫虫卵孵始盛至盛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害虫发生情况,每7天左右施1次,可连续施药2-3次。 2.遇大风或预计2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3.本品在甘蓝上的间隔期为2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本品是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趋避和拒食作用,无内吸、熏蒸作用,用于防治甘蓝菜青虫和棉花棉铃虫。
1、不要随意增加用药次数和用药量,注意与非菊酯类农药交替使用。 2、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等混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药剂。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及口罩,避免吸入药液,请勿在炎热天气施药。施药期间禁止进食、吸烟。施药后应及时用肥皂清洗手、脸。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属于神经毒剂,接触大量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皮肤眼睛接触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大 量吞服可洗胃,不能催吐。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阴凉、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运输过程中要保持干燥,避雨、避晒,严防包装破损,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加锁保存,禁止无关人员、儿童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