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蟑饵剂WP20080447
- 登记证号
- WP20080447
- 农药名称
- 杀蟑饵剂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饵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5%
- 登记证持有人
- 衡水鸿信达日用品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4
- 批准日期
- 1.5%
- 备注
- 2024年2月4日,变更原持有人辽宁津田科技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残杀威1.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蜚蠊 | / | 投放 |
将本品投放在蜚蠊(俗称蟑螂)经常栖息及活动的地方,如缝隙、边角、孔洞等,进行多点投放。蟑螂危害严重的地方可适当增加用药量。
本产品以胃毒作用为主,并有触杀、传染、诱杀蟑螂等作用。
1.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口罩等,避免吸入药物。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切勿污染食品及饮用水。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应妥善处理。
中毒症状: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若判断为氨基甲酸酯中毒,可以使用阿托品解毒,以及及时洗胃。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种子、饲料、饮料、粮食等混合储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