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气雾剂WP20080442
- 登记证号
- WP20080442
- 农药名称
- 杀虫气雾剂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气雾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32%
- 登记证持有人
- 德州雪豹化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4
- 批准日期
- 0.32%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氰菊酯0.05%
胺菊酯0.27%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蚊、蝇、蜚蠊 | / | 喷雾 |
1、竖直持罐,上下摇匀,按下喷嘴即可喷出药液。 2、驱杀蚊、蝇时,根据房间面积向空间直接适量喷射;驱杀蜚蠊(俗称蟑螂)可直接对准或向其活动场所喷射。喷后,人畜立即离开房间,关闭门窗;20分钟后,打开门窗充分通风即可进入。
本品采用拟除虫菊酯为有效成分配制而成,能驱杀蚊、蝇、蜚蠊(俗称蟑螂)。
1、本品属压力容器,勿受太阳直射,勿接近火源、电源、易燃易爆品。勿向火焰喷射;勿放置在温度超过45℃的地方,例如阳台、厨房、浴室、汽车驾驶室等。 2、本品低毒,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勿向人畜、食物、食具上直接喷射;严禁将罐体戳破或再次充装。切勿倒置喷射。 3、对鱼、蚕有较高毒性,蚕室及其附近禁用。 4、用后洗手;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5、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如眼睛溅入用清水清洗,药液沾染在皮肤上可用肥皂水洗净;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如误服或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速就医,对症治疗。
本品应放置在阴凉、干燥、通风的仓库中,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或易燃易爆品混合贮存。运输过程中要轻取轻放;严禁猛烈碰撞,防止日晒、雨淋和重压,并不得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