蚊香WP20080435
- 登记证号
- WP20080435
- 农药名称
- 蚊香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蚊香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25%
- 登记证持有人
- 惠宜(福建)日用品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4
- 批准日期
- 0.25%
- 备注
- 2022年08月08日,变更原持有人晋江蝙蝠蚊香有限公司。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富右旋反式烯丙菊酯0.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蚊 | / | 点燃 |
1.将两个一组的蚊香分开。2.将蚊香置于盒内配套的蚊香架上,然后点燃蚊香顶端。3.为使蚊香发挥最强效力,请将蚊香放置在上风向。点燃时间7小时。
本产品以拟除虫菊酯、碳粉等原料配制而成能有效驱蚊,便于分拆使用。
1. 点燃使用时远离可燃物, 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2. 在铁架上燃点蚊香, 注意防火、注意通风。3. 对鱼、蚕有毒,蚕室内及其附近不要使用,用后请洗手。4. 勿与食物一起存放,勿让儿童玩耍,避免强烈震荡。5. 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若有误服,则应立即携带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1.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阴凉干燥处,勿与食品、种子、饮料、饲料、粮食及易燃易爆品混放。2.搬运时要轻取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日晒、雨淋和重压。3.远离火源或热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