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环唑PD20083955
- 登记证号
- PD20083955
- 农药名称
- 三环唑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75%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汇和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4
- 批准日期
- 7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三环唑7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瘟病 | 20-27克/亩 | 喷雾 |
1.本品应掌握在水稻发病前或初见病症时,开始施药防治,防治穗瘟 应在水稻破口和齐穗期各施药一次,按每亩制剂用药量兑水40-50公斤,搅拌后均匀喷雾。 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一种具有内吸性较强的保护性三唑类杀菌剂,能迅速被水稻根、茎、叶吸收,并输送到稻株各部,抗冲刷力强。主要是抑制孢子萌发和附着孢形成,从而有效地阻止病菌侵入和减少稻瘟病菌孢子的产生,对稻瘟病有较好防效。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抗冲刷能力强,施药后1-2小时如遇雨水,可不补喷药。 3.防治穗颈瘟,第一次喷药最迟不宜超过破口后3天。 4.在使用之前,一定要仔细阅读标签的注意事项。按规定用量,加适量水,搅拌均匀即可喷施,将搅拌好的药液充分喷施在作物上。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减缓抗性发展。 7.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8.用过的包装袋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本品对皮肤、眼有刺激症状,不要使药液溅洒在眼睛或皮肤上,施药后用肥皂清洗裸露部位。无特效解毒剂,如误服中毒,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