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氯·辛硫磷PD20083943
- 登记证号
- PD20083943
- 农药名称
- 高氯·辛硫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好利特生物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4
- 批准日期
- 20%
- 备注
- 2022年04月02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省青岛好利特生物农药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高效氯氰菊酯1%
辛硫磷19%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菜青虫 | 30-50毫升/亩 | 喷雾 |
1.玉米、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对辛硫磷敏感,使用时应避免飘移到上述作物上。2.辛硫磷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田间喷雾最好在傍晚和夜间使用。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实际兑水均匀喷雾,推荐用水量40—60公斤/亩。5.本品在甘蓝上的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本品具有较强的触杀和胃毒作用,速效性较好,击倒力较强,按推荐剂量使用,对甘蓝菜青虫有效。
1.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本品由菊酯类农药与有机磷农药混配而成,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5.施药时应穿防护服、鞋子,戴口罩、帽子、手套、护目镜等,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及暴露部位皮肤并及时更换衣物。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中毒症状主要表现为头昏、恶心、呼吸困难、抽搐等。2.不慎将药剂接触皮肤或眼睛,应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或去医院治疗。3.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及安静处,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4.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至医院,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主要原因,若判断为高氯中毒为主,无特殊解毒剂,可以对症治疗,应洗胃,但不能催吐(洗胃时注意保护食道和气管)。若判断为辛硫磷中毒为主,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