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单·毒死蜱PD20083940
- 登记证号
- PD20083940
- 农药名称
- 杀单·毒死蜱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丰山生化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4
- 批准日期
- 25%
- 备注
- 2023年2月15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5%
杀虫单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150-200克/亩 | 喷雾 |
本品使用时期应于水稻纵卷叶螟卵孵高峰期或低龄幼虫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本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后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
本品为沙蚕毒与有机磷的混剂,具有强烈的触杀、胃毒、熏蒸作用,并有一定的杀卵作用,可杀死水稻作物上的稻纵卷叶螟。
1、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2、本品对烟草、某些豆类、棉花易产生药害,不宜使用。 3、本品对蚕、鱼虾、蜜蜂毒性高,应避免在桑园、水域、作物开花期使用。 4、本品不能与强碱强酸性农药混用。 5、使用本品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施药后,禁止残液倒入河流,禁止器具在河流等水体中清洗。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用此药。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杀虫单中毒症状表现为恶心、全身发抖、痉挛、瞳孔放大等。 杀虫单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洗至少15分钟。若误服,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保持安静,并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蕈草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毒死蜱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恶心呕吐、呼吸困难、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 毒死蜱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可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或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