炔螨特PD20083905
- 登记证号
- PD20083905
- 农药名称
- 炔螨特
- 农药类别
- 杀螨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禾田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4
- 批准日期
- 40%
- 备注
- 2022年12月30日,变更原持有人浙江禾田化工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炔螨特4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红蜘蛛 | 50-60克/亩 | 喷雾 |
本品应于棉花红蜘蛛初发期间施药,注意叶子正反两面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可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3次。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产品为有机硫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无内吸和渗透传导作用。可杀死棉花作物上的红蜘蛛若虫和成虫,宜在若虫早期施药。
1.本品在棉花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7、高温、高湿下,本药对某些作物的幼苗和新梢嫩叶有药害,本产品对棉花新梢嫩叶等施用剂量不宜低于2000倍。
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若误服立刻喝下大量牛奶、蛋白或清水,避免使用酒精,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此药无解毒剂,医生可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