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氯·马PD20083903
- 登记证号
- PD20083903
- 农药名称
- 高氯·马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好利特生物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4
- 批准日期
- 20%
- 备注
- 2022年04月02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省青岛好利特生物农药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高效氯氰菊酯1.5%
马拉硫磷18.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苹果树 | 桃小食心虫 | 1000-1500倍液 | 喷雾 |
1. 本品应于苹果树桃小食心虫发生初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在苹果树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与有机磷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触杀和一定的熏蒸作用,对防治苹果树桃小食心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生产生。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施药时必需穿戴好防护用具,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50%;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到空气流通处。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至医院对症治疗。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主要原因,若判断为马拉磷磷中毒为主,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对症治疗。若判断为高效氯氰菊酯中毒为主,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2.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