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菌素PD20083885
- 登记证号
- PD20083885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杀螨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8%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州市金农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4
- 批准日期
- 1.8%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1.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十字花科蔬菜 | 小菜蛾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小菜蛾幼龄期施用,将药剂按推荐用量兑水后均匀喷到作物上。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勿施药。
本品是一种神经毒剂,害虫接触后使其麻痹、拒食、死亡。其作用机制独特,与常用的药剂无交互抗性。防治危害十字花科蔬菜的小菜蛾效果较好。
1.产品安全间隔期:甘蓝3天,萝卜7天,油菜5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时有次数为3次。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对环境有危害,对鱼类水生生物高毒,应特别注意对水体的污染。远离水产、蜜蜂、家禽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可与强碱性或强酸性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2、急救治疗:经口: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