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菌素PD20083834
- 登记证号
- PD20083834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8%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德裕祥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4
- 批准日期
- 1.8%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1.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十字花科蔬菜 | 小菜蛾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应用于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低龄幼虫期施药。 2.本品在傍晚前后施药效果最佳。施药时要均匀喷雾。 3.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针对防治十字花科蔬菜害虫小菜蛾而推广生产的品种,具有内吸、胃毒、渗透等特点,毒性为低毒。
1.安全间隔期和每季最多使用次数:甘蓝3天,2次;萝卜7天,2次;小油菜5天,2次。 2.本品对蜜蜂、鱼类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喝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混合使用。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理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急救措施:误服时立即送医院对症诊治,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应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应及时送医院诊治。
1.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防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储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