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灭威PD20083828
- 登记证号
- PD20083828
- 农药名称
- 速灭威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兆丰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4
- 批准日期
- 25%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速灭威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飞虱 | 150-200克/亩 | 喷雾 |
在水稻飞虱低龄若虫发生高峰期喷雾防治。按每公顷用药量加水约750千克稀释后均匀喷雾。南方地区安全间隔期为14天,北方地区安全间隔期为25天,每季最多施用3次。
速灭威是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熏蒸作用。本品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
1、不得与碱性农药混用。 2、本品对蜜蜂的杀伤力大,不宜在开花作物花期使用。 3、某些水稻品种如农I73、农虎3号等对速灭威敏感,应在分孽末期使用,浓度不宜过高。 4、施药时工作人员要穿戴好防护服、口罩、手套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立即洗手、脸等裸露部位。 5、施药后要立明标志,以免人、畜进入。 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应接触此药。
1、急性中毒出现头昏、头痛、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 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皮炎,眼结膜充血、胸闷、呼吸困难等症状。 2、眼睛和皮肤接触立即用清水冲洗。 3、吸入中毒应立即移离现场到空气新鲜处。 4、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 5、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1、贮存于阴凉干燥处,避免倒置存放。 2、不要让儿童、无关人员接触,贮存处需加锁。 3、不要与食品、饲料等同贮同运,勿让家畜等动物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