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哌鎓PD20083815
- 登记证号
- PD20083815
- 农药名称
- 甲哌鎓
- 农药类别
- 植物生长调节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扬州市苏灵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4
- 批准日期
- 250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哌鎓25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调节生长、增产 | 12-16毫升/亩 | 喷雾 |
可在棉花早期开花阶段(田间出现8-10朵白色或黄色花朵)时施药。
甲哌鎓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药剂能抑制植物细胞伸长,延缓营养体生长,使植株矮化,株型紧凑,增加叶绿素含量,提高叶片同化能力。甲哌鎓是内吸性植物生长延缓剂,主要用于调节棉花营养和生殖生长,防效较长。
1、每季最多使用2次。 2、甲哌鎓在水肥条件好、棉花徒长严重的地块使用增产效果明显,可代替人工整枝。 3、此药剂延缓作物生长,使用时要严格掌握用药的时间、浓度和剂量,不可随意增加药量或提早喷雾。 4、如喷药使用不当,发现抑制过度现象,可喷施调节剂缓解。 5、施药人员要避免吸入药剂,避免药剂长期同皮肤接触。 6、不得与碱性物质混用。 7、施药时应戴口罩、手套,穿防护服等;严禁吸烟和饮食等;施药后应彻底清洗裸露的皮肤和衣服。使用后废弃包装须深埋藏或烧毁,或咨询当地环保部门。
1、如药液溅到皮肤,请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 2、如溅到眼内,应用足量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并请医生诊治。 3、误服:误服中毒,请携此标签迅速送医诊治,应对症治疗。
1、产品密封后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不要直接置于阳光下,或过热,或低于0℃的地方。 2、远离家禽,不能与食品、饲料和种子等同储同运。 3、远离火源、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