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菌素PD20083756
- 登记证号
- PD20083756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8%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北天泽农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4
- 批准日期
- 1.8%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1.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小菜蛾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于小菜蛾、菜青虫低龄幼虫期间施药防效更佳。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属抗生素类杀虫杀螨剂,由大环内酯类化合物及助剂配制而成。 本品杀虫活性高,对害虫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且作用机理独特,害虫不易产生抗药性,对小菜蛾等害虫具有较好的防效。
1、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2、本品对鱼类、蜜蜂高毒,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不要在蜜蜂采蜜期施药。 3、本品低毒,但原药毒性为高毒。 4、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中毒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储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 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同贮同运,不得倒置,搬运时轻拿轻放。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