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嘧磺隆PD20083743
- 登记证号
- PD20083743
- 农药名称
- 苄嘧磺隆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禾益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4
- 批准日期
- 30%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嘧磺隆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移栽水稻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 10-16.7克/亩 | 药土法 |
1.水稻在移栽后3-20天内用药,以插秧后3-7天秧苗活棵,杂草萌芽时用药最好,拌湿细土或化肥20公斤/亩均匀撒施。 2.药前要灌水3-5厘米,药后保浅水层5-7天,不排水,不串灌,水不能淹没秧心。 3.与后作物安全间隔期为90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苄嘧磺隆属磺酰脲类农药,是侧链氨基酸合成抑制性高效广谱除草剂。可用于稻田防除异型莎草、牛毛毡、鸭舌草、节节菜、眼子菜等一年生阔叶杂草、莎草科杂草。
1.对阔叶作物敏感,防止误用和药液漂移,药后喷雾器等施药用具要洗干净。 2.对蜜蜂有毒,使用时要避开开花植物花期。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 4.施药后要彻底清洗器械,清洗液及用剩的药剂不可污染水源。 5.保护环境,包装物要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不得盛装其他农药与食品。
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到通风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要催吐。对症治疗,没有专门的解毒药。
贮于阴凉、干燥、通风、儿童触及不到的场所,并加锁。勿与食品、饲料、种子等同储同运。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