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氯·辛硫磷PD20083691
- 登记证号
- PD20083691
- 农药名称
- 高氯·辛硫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2%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西农丰宝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4
- 批准日期
- 22%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高效氯氰菊酯2%
辛硫磷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棉铃虫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季作物视虫害程度使用1-3次。 2、选择晴天施用,并要喷雾均匀。 3、遇大风或在4小时可能降雨时请勿使用。 4、本品见光易分解,应在清晨或傍晚施药。
防治棉铃虫害虫,本品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杀虫谱较广等特点。
1、该产品在棉花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8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该产品在施用时要随配随用,严禁与碱性物质混用。 3、该产品对水生动物、蜜蜂、蚕有毒,使用时不要污染水域及饲养蜂、蚕场地、瓢虫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4、本品由菊酯类农药与有机磷农药混配而成,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皮肤粘膜接触药液,施用期间不可饮食饮水。施药完应及时洗手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 2、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 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4、误服立即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存放在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