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嘧磺隆PD20083678
- 登记证号
- PD20083678
- 农药名称
- 苄嘧磺隆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莱科化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4
- 批准日期
- 1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嘧磺隆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阔叶杂草及一年生莎草 | 15-30克/亩 | 毒土法 |
1、本品用于水稻移栽后5-7天后稗草1.5叶期用药,每季水稻移栽田用药1次,本品安全间隔期为80天。 2、将亩用量加15-20公斤细土(细沙)采用逐步扩大法搅拌均匀撒施。
苄嘧磺隆是磺酰脲类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适用于水稻移栽田防除阔叶杂草及一年生莎草,如鸭舌草、眼子菜、节节菜、陌上菜、矮慈菇等及莎草科杂草,如牛毛草、异性莎草、水莎草、碎米莎草、萤蔺等。
1、本品安全间隔期为80天,每季水稻移栽田最多使用本品一次。 2、用药前稻田内必须有水层3-5厘米,水层至水稻心叶以下,施药后7天内不排水,串水以免降低药效。施药后田水不可流入荸荠、藕田或浇灌邻田敏感的阔叶作物。 3、本品活性高,用药量少,必须称量准确。 4、适用于阔叶杂草及莎草优势和稗草少的地块。 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要接触本品。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衣服。如不慎溅到皮肤或眼睛内,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请立即送医院就医。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本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