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草胺PD20083677
- 登记证号
- PD20083677
- 农药名称
- 丁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颗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瑞隆农化技术(宿州)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4
- 批准日期
- 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丁草胺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稗草、部分一年生阔叶草及莎草 | 1500-2000克/亩 | 毒土法 |
1、丁草胺颗粒剂应于水稻移栽后4天,该产品直接撒施 2、丁草胺颗粒剂,对下茬作物安全。 3、施药时田间保持浅水3cm左右,施药后保持1寸深水一周
丁草胺颗粒剂是一种酰胺类选择性除草剂,主要用于水稻移栽田除草。部分一年生阔叶草及莎草。施药后田间保持1寸深水层1周
1、该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周期为1次。 2、该产品对鱼毒性较强,不能用于养鱼:稻田用药后的田水也不能排入鱼塘。用过的包装物不要随便丢弃,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 3、该产品属低毒类农药,使用该产品时应穿戴工作服和手套,施药时禁止吸烟、施药后用服皂洗净手、脸。 4、丁草胺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应注意防护,若不慎接触药液,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 5、无解毒药,对症治疗
丁草胺颗粒剂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若不慎接触药液应用大量清水冲洗。无解毒药,对症治疗
丁草胺颗粒剂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