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喷射剂WP20080417
- 登记证号
- WP20080417
- 农药名称
- 杀虫喷射剂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喷射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1%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三浦百草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1
- 批准日期
- 0.1%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除虫菊素(Ⅰ+Ⅱ)0.1%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蚊 | / | 喷射 |
| 卫生 | 蝇 | / | 喷射 |
旋转喷嘴(具有线状和雾状)90°,然后直接对准蚊、蝇适量喷射,或以房间墙角、纱窗及阴暗处为喷施的主要目标。喷洒后,人立即离开房间,最好关闭门窗30分钟。再次进入必须充分通风。
本品可以防治蚊子、苍蝇。用于酒店、宾馆、家居等场所。
1、本品对鱼、蚕有毒,使用时注意避开。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 2、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用后洗手,勿向人体、食物使用。 3、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症状表现为轻微中毒时,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如误服,不能催吐,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可立即用清水冲洗。 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于避光、避高温、通风的阴凉干燥环境。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或易燃易爆品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