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唑乙烟酸PD20083654
- 登记证号
- PD20083654
- 农药名称
- 咪唑乙烟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黑龙江谱农丰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1
- 批准日期
- 1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咪唑乙烟酸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杂草 | 60-7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 在大豆3叶期前,杂草1-4叶期,每亩用药60-70克,兑水30-40公斤。每公顷用药900-1050克,兑水450-600公斤。混匀后均匀喷雾,一遍即可。 2. 苗后茎叶喷雾处理,不可进行超低容量喷雾,因药液浓度地高对大豆易产生药害。喷雾作业要精细均匀喷雾,勿重喷。施药时期应不晚于2片复叶,大豆超过2复叶施药,大豆生长受抑制,15天后才能恢复,如在低温、多雨、低洼地长期积水、大豆生长不良条件下施药,药害更重。
本品是一种咪唑啉酮类、内吸传导选择性广谱大豆田除草剂,能有效防除大豆田中的禾本科杂草和阔叶杂草。
1.咪草烟持效期长,对后茬高风险,应严格控制施药量,在东北推荐用量下,下茬可种小麦、大豆、玉米,施药后第一年不能种油菜、水稻,三年内不能种甜菜、白菜、茄子、马铃薯、葱、瓜类等敏感作物。限制在东北春大豆田用。 2.苗后早期使用,若用药量过大时,大豆植株可能会发生矮化现象,但可在短期内恢复,不影响大豆产量。 3.杂草密度高,草龄大,难防除杂草多时应采用上限用量。 4.每季最多使用1次。
本品对人畜有害,应避免药剂接触皮肤、眼睛,不慎接触应及时用大量清水冲洗,误食后应及时送医院救治。
本品贮藏时应远离儿童、火源、水源、医院、饮料、种子等,在暖库中保存。勿用铁、铝容器存放,用药后清理药械。3.运输过程中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