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环唑PD20083605
- 登记证号
- PD20083605
- 农药名称
- 三环唑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75%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悦联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1
- 批准日期
- 7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三环唑7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瘟病 | 20-33克/亩 | 喷雾 |
1.应当严格按照登记的剂量施用,避免超剂量施用,否则容易产生推迟出苗、影响发芽率等药害。 2.避免高温条件下施用,否则容易产生药害。 3.瓜类对本品较敏感,使用时应避免飘移到临近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 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产品是一种具有内吸性较好的保护性三唑类杀菌剂,能迅速被水稻根、茎、叶吸收,并输送到稻株各部。三环唑抗冲刷力强,喷药一小时后遇雨不需补喷药。主要是抑制孢子萌发和附着孢形成,从而阻止病菌侵入和减少稻瘟病菌孢子的产生。
1、本品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使用本品应遵守一般农药安全注意事项。 3、防治穗颈瘟,第一次喷药最迟不宜超过破口后3天。 4、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5、对蜜蜂有毒,施药期间应注意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作物花期禁用。 6.对水生生物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避免药液流入湖泊、河流或鱼塘中污染水源。 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如有接触要立刻用清水冲洗。误服要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1.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和较低温度的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与热源。 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3.不得与食物、饮料、种子、饲料混放混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