氰戊·辛硫磷PD20083603
- 登记证号
- PD20083603
- 农药名称
- 氰戊·辛硫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无锡市稼宝药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1
- 批准日期
- 30%
- 备注
- 2023年9月11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省宜兴兴农化工制品有限公司。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氰戊菊酯5%
辛硫磷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棉铃虫 | 40-60克/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害虫幼虫期间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隔10天左右施药一次,每季最多使用3次。2、黄瓜、菜豆和高粱对本品敏感,施药时注意避开。本品中辛硫磷遇光易分解,施药时最好在傍晚或阴天进行。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安全间隔期:棉花7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5、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24小时后人畜才允许进入。
本药剂是拟除虫菊酯和有机磷类复配的杀虫剂,中等毒性,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击倒力较强,作用迅速,持效期较长。对防治棉花棉铃虫等害虫防效较好。
1、本品在茶树禁用,使用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茶树上。2、本品是有机磷和拟除虫菊酯类复配杀虫剂,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本品对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幼虫和成虫有强烈的杀伤作用。5、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抛弃。
中毒症状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溅入眼睛时,立即用大量清水洗眼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用肥皂和清水冲洗。如误服则请立即携带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如表现为有机磷农药中毒,则先解决有机磷中毒。本品无特效解毒剂。
请将本药剂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摸不及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