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稻·稻瘟灵PD20083593
- 登记证号
- PD20083593
- 农药名称
- 异稻·稻瘟灵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一帆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1
- 批准日期
- 30%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异稻瘟净25%
稻瘟灵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瘟病 | 160-200克/亩 | 喷雾 |
防治叶瘟,在初发病时喷药。防治穗颈瘟,在水稻破口期喷药。亩对水50千克喷雾,以后是否再次喷药,视病情和天气情况而定,间隔期7天左右。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防治稻瘟病的专用杀菌剂,具有内吸双向传导作用。水稻植株吸收药剂后能有效抑制病菌侵入,阻碍病菌脂质代谢,抑制病菌生长。同时还能干扰细胞膜透性,阻止某些亲脂几丁质前体通过细胞质膜,使几丁质的合成受阻碍,细胞壁不能生长,抑制菌体的正常发育。对病害起到预防和治疗作用。
[1]本品不宜与强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也不能与五氯酚钠混用,以免发生药害。 [2]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3]本剂易引起棉花脱叶,在棉田附近使用时应注意棉花安全。 [4]早稻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为20天;晚稻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28天。
[1]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恶心,呕吐等。 [2]对症治疗。误服时立即引吐、洗胃 (清醒时才能引吐),可服用或注射阿托、解磷定。 [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混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