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菌素PD20083551
- 登记证号
- PD20083551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杀螨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8%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沪联生物药业(夏邑)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1
- 批准日期
- 1.8%
- 备注
- 2024年8月23日,增加大蒜斑潜蝇、山楂树红蜘蛛。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1.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十字花科蔬菜 | 小菜蛾 | 30-40克/亩 | 喷雾 |
| 大蒜 | 斑潜蝇 | 40-80毫升/亩 | 喷雾 |
| 山楂树 | 红蜘蛛 | 3000-4000倍液 | 喷雾 |
1.防治小菜蛾:在害虫卵孵盛期或幼虫发生初盛期,兑水60公斤/亩。重点喷施叶背及果实的背阴面底部害虫害螨密集处。喷雾务必均匀细致,切勿漏喷,喷至叶片似要滴水为宜。防治大蒜斑潜蝇:在大蒜斑潜蝇发生初期喷雾施药1次,兑水40—50公斤/亩。防治山楂树红蜘蛛:在山楂树红蜘蛛发生初期,避开花期喷雾施药1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安全间隔期:十字花科蔬菜,7天,使用次数:2次;大蒜,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2次;山楂树,14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2次。4.在推广使用前,不同品种的特色小宗作物须先进行小范围不同浓度药剂处理的安全性验证试验。
本品是抗生素类杀虫杀螨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渗透性较强,主要干扰害虫神经生理活动,对害虫的神经传导产生抑制作用,麻痹害虫,使其中毒死亡。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大蒜斑潜蝇和山楂树红蜘蛛。
1.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附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2.本品不能与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强碱性物质混用。3.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4.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中毒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水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5.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1.本品易燃,不可靠近火源,严防雨淋,曝晒。2.储存在阴凉干燥及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3.储运过程中严禁与食物、饲料、种子及生活用品混放混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