溴氰·辛硫磷PD20083549
- 登记证号
- PD20083549
- 农药名称
- 溴氰·辛硫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农信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1
- 批准日期
- 50%
- 备注
- 2022年02月23日,变更原持有人河北禾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溴氰菊酯0.5%
辛硫磷49.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棉铃虫 | 20-25克/亩 | 喷雾 |
| 棉花 | 蚜虫 | 20-25克/亩 | 喷雾 |
1.本品无内吸和传导作用,用药喷雾均匀,对叶杈不要漏喷。苗期用药量不要过高,以免烧嫩叶。2.视害虫发生情况,每隔10天左右喷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3次。3.高粱、黄瓜、菜豆对辛硫磷敏感,施药时应避免漂移到以上作物上。4.大风天或预计2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5、本品见光易分解,宜早晚施药。
本品根据害虫抗性选用优质有机磷和菊酯农药加工而成的杀虫剂,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对棉花棉铃虫、蚜虫防效较好。
1.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不少于14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物质混合使用。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澡,清洗工作服。4.本品对鱼类水生生物、家蚕、蜜蜂有毒,施药时应避免对周围蜜蜂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此药,远离水产养殖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药器具,用过药的空瓶及残液要深埋地下,不要弃于水体中。5.建议与其它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6.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
1.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吴服或吸入中毒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有机磷类中毒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碱;如判断菊酯中毒为主,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本品易燃,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存放。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4.用过的溶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