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苯菊酯PD20083533
- 登记证号
- PD20083533
- 农药名称
- 联苯菊酯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汤普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1
- 批准日期
- 25克/升
- 备注
- 2021年12月16日,新增果桑树桑粉虱。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联苯菊酯25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果桑树 | 桑粉虱 | 800-1200倍液 | 喷雾 |
| 棉花 | 棉铃虫 | 80-14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棉花的棉铃虫在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一次;用于桑葚田防治桑树白粉虱,于桑树桑粉虱卵孵化盛期施药一次,注意喷雾均匀、周到。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 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在桑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4.在推广使用前,应先在桑树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
本品是一种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按推荐剂量使用时,对棉花的棉铃虫、果桑树桑粉虱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本品对蜜蜂、家蚕、天敌、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养蚕桑树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用药后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中毒急救:误服,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不慎吸入,立即将患者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服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