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氯氟氰菊酯PD20083532
- 登记证号
- PD20083532
- 农药名称
- 高效氯氟氰菊酯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门市大光明农化新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1
- 批准日期
- 25克/升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高效氯氟氰菊酯25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十字花科蔬菜 | 蚜虫 | 15-20毫升/亩 | 喷雾 |
| 棉花 | 棉铃虫 | 20-60毫升/亩 | 喷雾 |
1、防治棉铃虫于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间施药;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蚜虫于发生初期施药。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3次。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本品属于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以触杀和胃毒作用为主,并具有一定的驱避作用。用于防治棉花棉铃虫、十字花科蔬菜蚜虫。
1、在棉花上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安全间隔期为21天;在十字花科蔬菜上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安全间隔期为7天。 2、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1]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2]大量吞服时可洗胃。[3]不能催吐 。
储存于阴凉、通风仓间。远离火种、热源。置于儿童不易接触之处,勿与食品、饲料、饮料等混放、混运。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执行。严禁与酸类、氧化剂、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混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