烯禾啶PD20083522
- 登记证号
- PD20083522
- 农药名称
- 烯禾啶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2.5%
- 登记证持有人
- 松辽化工(黑龙江)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1
- 批准日期
- 12.5%
- 备注
- 2022年01月27日,变更原持有人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朝阳化工有限公司。2022年08月08日,变更原持有人松辽生物农药制造(黑龙江)有限公司。2023年2月15日,变更原持有人黑龙江赛农姆化学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烯禾啶1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夏大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80-1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100-12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本品在大豆1-3片复叶期,禾本科杂草3-5叶期施用,注意喷雾均匀。2、本品对单子叶作物敏感,施药应避免药液漂移到此类作物,以防产生药害。
烯禾啶属环己烯酮类选择性内吸传导除草剂,是脂肪酸合成抑制剂,能被禾本科杂草茎叶迅速吸收,并传导到顶端和节间分生组织,使其细胞分裂遭到破坏,对禾本科杂草有高活性,用于大豆田除草,可防除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如稗草、狗尾草、马唐、野燕麦、看卖娘、画眉草、秋稷、牛筋草等杂草。
1、每季最多使用1次。 2、不可与无机或有机铜化合物混用。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在蜂源植物花期、水田、湖沼、河川等水域、桑蚕区喷雾使用。4、喷药时应穿上长衣长裤,戴上帽子口罩,避免本药剂接触眼睛和皮肤,操作者不可饮水、吸烟和进食。施药后应用清水洗净暴露的皮肤。 5、用后剩余的药剂不要倒进水田、湖沼、河川里。空容器不能装其它东西,用后焚烧或掩埋,妥善处理。
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一般不会引起全身毒性。该药若进入眼睛,用大量水清洗眼睛至少15分钟。2、该药若接触皮肤,用水和肥皂彻底清洗。3、该药若被误服,须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阴凉、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存放,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