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气雾剂WP20080388
- 登记证号
- WP20080388
- 农药名称
- 杀虫气雾剂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气雾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18%
- 登记证持有人
- 泉州市华美达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0
- 批准日期
- 0.18%
- 备注
- 2023年11月6日,变更原持有人福建泉州高科日化制造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溴氰菊酯0.02%
富右旋反式炔丙菊酯0.05%
胺菊酯0.11%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蚊 | / | 喷雾 |
| 卫生 | 蜚蠊 | / | 喷雾 |
| 卫生 | 蝇 | / | 喷雾 |
1、用前请摇匀。2、对付蚊、蝇可直接对准喷射,或关闭门窗在房间内各个方向适量喷射。 3、对付蜚蠊(蟑螂)可直接喷射,或向其隐匿和经常出没处喷射。4、喷雾后人畜应立即离开房间,关闭门窗,待20分钟后打开门窗充分通风后方可再次进入房间。
本品能有效驱杀蚊子、苍蝇及蜚蠊(俗称蟑螂),保护家庭不受其的侵扰。适合家居、宾馆、商店、办公等室内场所使用。
1、切勿倒置罐身喷射。2、切勿直接喷向人体、宠物、食物。3、切勿使本品接触眼睛。4、切勿将罐强行打开、刺穿或投入火中。5、切勿将空罐回收利用。6、对鱼、蚕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用后请洗手。7、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症状: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急救措施:1、若喷出物不慎溅入眼睛或皮肤,请用大量清水冲洗。2、若吸入感觉不适,请将患者移至通风处并及时就医。3、本品无特殊解毒剂,中毒时应带上本包装盒及时就医,对症治疗。4、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
1、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及易燃烧易爆品等混贮混运。 3、不能贮存在直射阳光及温度超过50℃的地方。 4、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 5、产品搬运时应轻取轻放,并不得倒置。 6、产品运输时应防止剧烈振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