啶虫脒PD20083424
- 登记证号
- PD20083424
- 农药名称
- 啶虫脒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星牌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0
- 批准日期
- 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啶虫脒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树 | 蚜虫 | 2000-2500倍液 | 喷雾 |
1.需用清水配制药液,药液要现配现用,不宜久存。 2.本品应于虫害发生初期或盛发期开始喷药,每隔7天喷一次药,连续使用2次。
本品是吡啶类化合物,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和较强的渗透作用,具有速效的杀伤力,持效期较长,防治柑橘树蚜虫的效果较好。
1.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本品标签,须按照标签说明使用。 2.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3.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 4.建议可与其作用机理不同的杀虫剂交替使用。 5.施药时应注意穿戴防护服、戴口罩等,施药期间不可吸烟、饮食或饮水,不能直接接触药剂,工作完毕后,需立即清洗手、脸及其他裸露部位。 6.本品对桑蚕、蜜蜂、水生生物等有毒、切勿喷洒在桑树上,应避开开花植物花期用药,水产养殖区禁用。 7.请注意环境保护,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空袋需妥善处理,不可乱扔,可销毁或深埋。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1.误入眼睛和溅入皮肤,立即用清水和肥皂冲洗十五分钟以上,严重者请及时就医。 2.如误服、误吸,应催吐,洗胃和导泻,并移至空气清新处,保持安静,并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开袋后,请务必扎紧口袋,以避免受潮,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