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喹禾灵PD20083403
- 登记证号
- PD20083403
- 农药名称
- 精喹禾灵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吉林省八达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0
- 批准日期
- 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精喹禾灵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冬油菜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50-7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70-1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棉花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60-8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 阔叶作物苗后,禾本科杂草3-5叶期,喷雾施用。 2.避免药物飘移到小麦、玉米、水稻等禾本科作物上。
属芳氧苯氧基丙酸类内吸传导的选择性苗后除草剂,药剂通过杂草茎叶吸收,在植物体内向上和向下双向传导,积累在顶端及居间分生组织,抑制细胞脂肪酸合成, 使杂草坏死。适用于防治棉花、春大豆、冬油菜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1. 本剂在高温、干燥等异常气候条件下,有时在作物叶面(主要是大豆)会在局部出现接触性药斑,但以后长出的新叶生育正常,所以不影响后期生长。勿用于禾谷类作物田或飘移到敏感作物上。 2. 注意不让本剂混入鱼池和其它水源。 3. 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施药后及时洗手洗脸。 4. 用过的器械要彻底清洗,盛装药液的容器要深埋于地下。 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对眼睛有刺激作用。 急救措施:当误入眼睛时,应立即用清水冲洗,并请医生治疗;若误服,饮大量水催吐,保持安静,并送往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需密封储放于阴暗处,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混放;远离火源、食物、饲料。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