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环唑PD20083390
- 登记证号
- PD20083390
- 农药名称
- 三环唑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75%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金泰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0
- 批准日期
- 75%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三环唑7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瘟病 | / | 喷雾 |
1. 防治水稻叶瘟病,本品应于稻叶初见少量病斑时(株发病率3-7%)施药;防 治穗颈瘟及穗瘟病本品应于孕穗期始穗期施药,最适宜施药时期是田间初见 稻穗(破口期),注意喷雾均匀,如需取得较持久的防治效果,可在第一次 施药后18~24天进行第二次施药。如天气有利于病害继续侵染,则需在第一 次用药后10~14天进行第二次施药。 2. 注意不要让药液喷在蔬菜和果树的果实上。 3. 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 次。 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水稻稻瘟病的防治剂,具有内吸性能强,持效期长,用药量低,使用次数少等优点;对水稻苗瘟、叶瘟、叶枕瘟节瘟、穗颈瘟、枝梗瘟、谷粒瘟等有良好的防效。
1. 本品属防治性药剂,适期施药有利于药效的发挥。 2. 由于三环唑具有较好的内吸性能,喷药1小时后遇雨不必补喷。 3. 喷药时虽对施药人员无刺激,但仍应按常规药使用方法注意劳动保护,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 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5.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6.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一般只对皮肤、眼睛有刺激症状,经口毒性低,无中毒报道。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误服,可用浓盐水催吐,并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 治。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