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菌素PD20083378
- 登记证号
- PD20083378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杀螨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8%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0
- 批准日期
- 1.8%
- 备注
- 2022年03月25日,增加柚子树木虱。
中等毒(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1.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柚子树 | 木虱 | 1500-3000倍液 | 喷雾 |
| 梨树 | 梨木虱 | 9000-18000倍液 | 喷雾 |
1.本品应于梨树梨木虱发生初期进行施药,每间隔7天左右进行一次;于柚子树木虱低龄若虫始盛期,喷雾施药1次;注意喷雾均匀、周到,以确保防效。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在梨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在柚子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4.推广使用前,应先在柚子树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
本品是一种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对昆虫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该产品主要干扰神经生理活动,刺激释放γ-氨基丁酸,害虫与药剂接触后即出现麻痹症状,不活动不取食,直至死亡。按推荐剂量使用时,对梨树梨木虱、柚子树木虱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2.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3.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表现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等,严重时导致呕吐。不慎吸入,应将患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