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灭威PD20083375
- 登记证号
- PD20083375
- 农药名称
- 速灭威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先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0
- 批准日期
- 25%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速灭威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飞虱 | 100-200克/亩 | 喷雾 |
1、在稻飞虱低龄若虫高发期开始喷药,每隔3-7天喷药一次,连续喷2-3次。 2、施用此药前后10天不能使用敌稗;下雨前勿施药,收获作物前10天停止用药。
本品具有触杀、熏蒸作用,击倒力强,持效期短。药效快速能内吸传导在低温下效果仍好。对水稻稻飞虱防治效果较好。
1、产品对水稻作物的安全间隔期为南方不少于14天,北方不少于25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本品属中等毒,使用时需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喷施此药时应穿戴保护性衣物、手套、口罩等。施药后应清洗全身及衣物。 3、勿与碱性农药混用。 4、对蜜蜂杀伤力大花期不宜使用。 5、施用此药前后10天不能使用敌稗;下雨前勿施药,收获作物前10天停止用药。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
1、若沾染手、脸和皮肤应及时清洗。 2、如误服中毒应催吐、洗胃和导泻,并进行真对性治疗。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