氰·辛·敌敌畏PD20083341
- 登记证号
- PD20083341
- 农药名称
- 氰·辛·敌敌畏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周口市先达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10
- 批准日期
- 30%
- 备注
- 2023年11月6日,变更原持有人河南省周口市先达化工有限公司。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敌敌畏7%
氰戊菊酯3%
辛硫磷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棉铃虫 | 17-25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应在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前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3次。 2.施药时间最好在早上10时前或下午4时后。 3.本品对高粱、黄瓜、菜豆、甜菜、月季和柳树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4.在棉花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5.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和菊酯类农药混配而成的高效、低毒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对作物安全,可用于防治棉花棉铃虫。
1.本品禁止在茶树上使用。 2.药液随用随配,不可随意更改制剂用量。 3.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合使用。 4.喷药时均匀周到,尽量减少用药次数及用药量,而且应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替使用或混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急性中毒多发生在12小时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吐,中度出现呼吸困难、瞳孔缩小、精神恍惚,重者出现昏迷等。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至医院诊治,可按有机磷及菊酯类农药综合救治。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根据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3.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4.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